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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台灣公共收支, 產業發展, 政府管理建議
2011 年 01 月 25 日, 21:54:32
Filed under: 未分類

Date: Sun, 24 Aug 2008 14:39:40 +0800
From: jupytsao@yahoo.com.tw
Subject: 台灣公共收支及產業發展建議

台灣公共收支及產業發展建議 (Written by Jupy Tsao)

1. 台灣公共收支建議

1.1 公共收支平衡原則:

1.1.1 若支出大於收入,先儘量節省不必要的支出。若收入仍有不足之處,再以調整稅率或另開財源以因應。

1.1.2 收入不足時,先以調整稅率或增加經常性收入為優先。以台灣目前財政狀況,出售公股或公有財產只可用於臨時應變,並不是好方法。若要增加舉債以因應,更是不可。

1.2 增加稅收

1.2.1 增加稅收首先以減少逃稅避稅,及增加規費/服務費/罰金以因應。

1.2.2 支持反避稅條款。

1.3 土地/房屋/增值稅

以目前台灣稅收狀況下,適度增加土地稅及有效收得增值稅(如逐步讓公告現值與市價相符),為不得不增加受稅收的第二選擇。而地方稅收因土地及增值稅增加,中央補助金額的開銷就可適當減少。

1.4 營業稅

另外若在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在2%以下時,若財政確有困難,可增加營業稅。營業稅以每次調升或調降1%為原則,且營業稅最高不得超過7%。

1.5 證券稅

證券交易稅保留。證券所得稅仍不徵收。股利所得稅仍保留。

1.6 所得稅

理想狀況下營所稅及綜所稅應合併。

公司股東及內部員工在法律嚴懲將公司開銷中飽私囊/不當經營/掏空的支持下,監督公司財務,使公司盈餘有效回饋股東/員工。

1.7 加工特區廠商

維持不收出口所用之原料或資產之關稅,及仍收所得稅。

註:

目前台灣每年稅收:

所得稅-

營業所得稅:約3826億

綜合所得稅:約3475億

消費稅-

營業稅:約2461億

貨物稅:約1490億

關稅:約819億

菸酒稅:約504億

財產稅-

證交稅:約1289億

遺產稅:約285億

土地增值稅:約747億

地價稅:約590億

房屋稅:約539億

牌照稅:約533億

契稅及印花稅:約224億

目前台灣公共支出:

一般政務:約3460億, 退休:約1969億  (共約24%)

教科文:約4894億 (約21.6%)

經濟:約3849億 (約17%)

社福:約3869億 (約16.3%)

國防:約2371億 (約10.5%)

債務:約1385億 (約6.1%)

環境及其他:約1005億 (約4.5%)

2 產業發展建議

2.1 台灣目前須持續拓展的高附加價值產業為(以台灣的強項及目前美國/瑞士的產業組成做規劃)

2.1.1平面顯示器及光電產業:如友達

2.1.2 半導體及電子零件:如台積電

2.1.3 電腦產業:如鴻海,華碩,廣達

2.1.4 通訊及數位相機產業:如鴻海

2.1.5 石化產業:如台塑集團

2.1.6 能源產業:如太陽能產業

2.1.7 機械產業:如電子原材料生產機械

2.1.8 金融產業:如美國花期銀行, 香港匯豐銀行

2.1.9 品牌產業:如美國HP, 日本Toyota

2.1.10 設計及數位內容產業:如美國Apple, Google, Microsoft

2.1.11 通路產業:如美國Wal-Mart

2.1.12 觀光產業:如瑞士

2.1.13 藥品及醫療設備產業

2.2 鴻海擴大在台投資的確是對台灣經濟發展的一大助益,政府應可比照科學園區模式對鴻海的土地取得做支持。或鴻海可採用舊公司增資或成立新公司募資模式,採用股票與土地交換的方式,以減少購地成本及政府徵收土地的麻煩。

2.3 另盼鴻海帶動示範效應,如華碩或廣達在台灣擴大投資”設計”產業,以產品設計帶動台灣的品牌產業(如Acer, Asus)及奢侈精品產業(如Louis Vuitton, Montblanc)。

2.4 而台塑鋼廠若可回籠,再配合友達及台積電早已確定深耕台灣,則為喜上加喜。

2.5 大幅增加日本,美國對台之技術合作/合資在半導體材料/產業機械、光電材料/產業機械、太陽能產業、高科技機械、醫藥生技產業,確實對台灣日本經濟成長,特別是台灣,將有碩大助益。

2.6 金融產業

2.6.1 金融產業的建立,國家稅務上的支持是次要的也可說不是最重點。最重點是境內有公司其有超強的獲利能力及超低風險,來吸引國際資金的不斷大幅投入。(因為獲利足夠,誰會在乎那零頭小稅)

獲利可來自於合資於獲利能力及前景甚佳的小公司,強化其風險管理能力及績效。在其股票公開發行或上市後,獲取10倍左右的利潤,如Google的股東們。

獲利可來自準確預知某地區土地房屋的漲價,如香港財團之前投資上海的房地產。

獲利可來自低接目前市價低將來確定回反彈漲價的股票或外幣或期貨,如股神巴菲特即為此高高手。

獲利可來自於單純以存放款利率之利差來獲利(但要避免惡性競爭以低放款利率搶客戶或承辦高風險的放款業務又無足夠的避險措施。)

若台灣有如此強的金融公司,則便會在國外部不斷設立營業據點或分公司,直接在國際上攻城掠地。

2.6.2 建立金融產業的另一重點,就是要有健全的的股市。在完善的股市/IPO制度及眾多優良的公司在此上市,自然就會吸引國際資金進駐。紐約/倫敦/香港即是很好的例子。

2.6.3 保險業則以使客戶認為有利來提高保費,或風險精算更準以降低保費以開競爭者吸引新保單。

Your Sincerely, Jupy T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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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Thu, 3 Jul 2008 12:50:14 +0800
From: jupytsao@yahoo.com.tw
Subject: 政府管理決策及財政建議

1. 公共支出

在油價大幅上漲帶動的物價上漲,經濟出現消費成長減緩,進而導致經濟成長緩慢狀況下,此時有效的加速經濟成長的方法為政府擴大有效的公共支出。而利用貨幣經濟的方法如提高銀行準備率或利率以控制物價,只是經濟穩定的輔助工具。當然維持市場公平交易亦是使經濟穩定的另一項重要工作。

但擴大公共支出的基礎,必須建構在政府的財政資金夠充裕。台灣政府目前必須先改善稅制及減少不必要的開銷,才可有資金投入更多有效的公共支出。(台灣總稅負已輕,未有有效配套措施就隨便降稅是愚蠢/不負責任的行為。)

有效的公共支出包含,(公共支出要確認將來獲利大於投資才是有效的公共支出)

1.1 有效的運輸建設:使人員貨品運輸可有更便宜更快的方式,進而加多加速經濟體內人員及貨品交易,或擴大經濟體外人員入境消費或貨運過境轉運。

1.2 有效的能源建設:使產業及人民生活更便宜且足夠且環保的能源,進而加多加速市場行為,維持或提高經濟成長。

目前核能是短期內最好的方式;太陽能是長期最好的解答;減少石油使用為必要措施(如汽電共生)。

台灣核四廠已多次延遲,必須加快完成。太陽能產業必須茁壯/技術再突破,早日使其能源成本跟一般常用的其他能源相同或更低。

1.3 有效的水利建設:以減少水災或水資源不足造成資產損害及人民生活受衝擊,以維持經濟有效成長。

台灣必須按歷史紀錄及各區域重要性,訂定水利建設標準並逐步提升各區域的水利建設,(如標準可為災害發生的次數為三年一次/五年一次/十年一次/二十年一次。)

1.4 有效的產業投資、擴大外資進入、擴大境外觀光客:(大綱細節已於之前經濟現況及建議一文提出。)

1..5 合理的減稅或公務人員加薪:以擴大民間消費,促進經濟成長。

2. 財政管理原則

2.1 入不敷出時:

a. 政府人事費用比例降低。在失業率4%以下時特別適用。另亦可以民間贊助的基金會取代部分政府功能,減少政府用人數。

b. 國防外交費用比例降低。兩岸能如歐盟國一般和諧,則台灣國防外交經費就可降低。

c. 總社會補助金額不提高。

d. 政府支出能更有效促進經濟發展以再增加稅收,已再增加政府外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

e. 減少逃稅避稅。

f. 若經濟成長狀況好(5%以上),則可以增稅。增稅首先應來自增加罰金及政府規費服務費。

2.2 有結餘時

a. 減稅要刺激經濟成長,首先考慮降低消費稅。

再考慮降企業所得稅。但降企業所得稅必須要確保或額外規定此企業因此增加的所得用於企業更賺錢或吸引其他資金進入才可降。而最低稅負制仍須維持。

b. 提高社會補助或增加公共建設。但社會補助要以重建或提高其謀生/收入能力為主。

3.. 政府監察及人力資源管理

3.1終結金錢政治:選舉補助取消、減少選舉開銷、競選媒體公用。

3.2 終結惡質選風進而終結惡質文化/惡質媒體:不當抹黑及偏題的處罰。

3.3 陽光法案及陽光政治落實。另監察院有如香港廉政委員會的能力及效果。

(>Date: Sat, 29 Oct 2005 16:12:36 +0800
>Written by:Jupy Tsao
>
>目前選舉花錢,又對民眾無益 。
>
>如2004年總統競選,雙方花費競選費用超過二十億,若這些錢用來使產業國際競爭力提昇、使產業能拿到更多訂單、使民眾賺更多錢、使民眾更身心健康、使弱勢者更具謀生能力該有多好!而不該花在罵來罵去,給民眾做壞榜樣。
>
>而競選經費來源,大多數必定來自於財團捐款和將來的選舉補助款。前者造成官員圖利特定廠商,後者花的是民眾的血汗錢卻對民眾無益。
>
>過多的競選廣告,最後只圖利了廣告商和媒體業。亦造成政治人物與媒體互相勾結,媒體無冕王為錢而法伸張正義。
>

而財團資助政黨政客,政黨政客照顧此些財團造成其資產暴增,但其暴增之原因(如之前跟國民黨相關之公司)或許來自於相對被壓迫的公司或來自於政黨政客照顧下的做了也只是浪費的公共建設,結果對經濟成長無益甚至拖累。(特別在此些財團做風險很大卻不賺錢的投資(如之前的力霸案),或圖利特定關係人 (如企業之負責人)。
>
> >
>選舉制度需改革。以下是我的建議。
>

a. "選舉補助制度"應該廢除。將來的"政治獻金法應該規範每人每次選舉,對同一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不得超過1千元。且不得以團體或公司名義進行政治獻金捐贈。

>b. 各項選舉儘量彙總舉辦
>
>將所有民意代表及民選首長等選舉都統一為每四年之年底選一次,且適當調整現任任期使得每兩年只辦一次選舉。例如2006年/2010年/2014年…..辦理地方選舉(縣市長、村里長等),2008年/2012年/2016年…..辦中央選舉(立法委員、總統等 )。
>
>c 媒體公平使用
>c.1
>以法律規定,獲利排名前四大之電視台、四大廣播電台的特定時間,四大報、四大雜誌、四大網站首頁的特定版面、縣市/鄉鎮區/村里/鄰的看板,必須無償提供各候選人公平分配進行其政見宣傳。並禁止各候選人在其他的媒體從事廣告;而電子郵件、簡訊、傳單廣告若發放後遭收件人抗議,則必須被罰款。
>
>這是使大媒體商,能享權力且盡義務。
>
>c.2
>參選之候選人,若其得票數排名在當選名額之兩倍且第三名之後,(如市長應選1
>人,排名第4名)(如市議員應選2人,排名第5名),候選人必須被罰款。以保障媒體的有效使用。
>
>c.3
>禁止以謾罵、把對手編織罪名、將對手的小缺點當作天大惡行的做渲染進行競選
>。應以欲提供之政策規定 / 服務 /人才,及對手的政見可能造成的後果,供給民眾做比較。
>
>若經中選會警告從事"不當的宣傳"兩次而再犯者,可將其將來之得票數打折。(如第3次犯打95折,第4次犯打9折 )(在法庭上,法官會允許雙方的律師偏離主題來"亂講話" 嗎?同理也應該應用在選舉競選上)。)

4. 其他

4.1 健保/勞保方面,政府必須在合理縮減開銷(如人事費用及獎金),再規範合理的稅率。以維持兩保險有效,保障國民權益。

4.2 中共仍未放棄其和戰兩手策略。台灣在日漸對大陸開發的同時,做好更安全的配套措施或談判時逼迫中共撤除飛彈,亦是新政府必須要做到的。

Date: Sun, 29 Jun 2008 17:45:16 +0800
From: jupytsao@yahoo.com.tw
Subject: 經濟現況及建議

台灣目前經濟需要更多更多有效能快速獲利的投資。必須加強火力使既有優良產業好上加好、新星產業(金融/觀光/醫療生技/太陽能)卓越茁壯、基礎建設及法令提前改善以免成為經濟穩定成長或社會公平的絆腳石。

新政府過去一個多月的執政在此有些均忽略,必須上緊發條,努力跟催/切實執行。

有效投資增加就會創造更多獲利,進而促發資金流通/消費擴大,造成經濟成長的良性循環。(有關政府財政收入及政府支出部分,使政府更多資金投入經濟成長,請看後續另一文稿。)

(另如果股市健全度及公司獲利均未轉壞,除政治因素或心理預期因素外,股市跌深過跌必定肇因資金投資於其它(如貴金屬/能源資源/期貨債券/外幣/土地)獲利較高而造成資金流出。政府須認清事實及做正確應變措施,盲目信心喊話甚至進場護盤只是損傷政府威信及極可能虧損公帑。)

1. 既有優良產業方面:(如平面顯示器/半導體及電路板/電腦/通訊及數位相機/石化)

1.1 政府協助:

針對廠商需求,對於國家經濟/國民所得有益者盡量配合以擴大其獲利。(如市場訊息、拓銷參展、技術、投資或作業協助)。

1.2 品牌力:

並藉以提升各重點公司其設計製造能力及品牌價值,以使其具備持續獲利擴大能力。台灣人亦要多用及大力宣傳台灣品牌產品(如Acer, Asus, Mio, HTC, MediaTek, Uni-president, Evergreen),或給台灣品牌產品如何贏過一流品牌(如HP, Intel, Nokia, Toyota)的有效建議如產品更耐用。

1.3 縱向週邊產業:

並藉以拓展國內相關核心元件之產業。如半導體材料、電子產品製造/運送機械及石化塑膠金屬產業機械。

1.4 資金回台及風險管控:

1.4.1 製造在台灣且獲利的績優公司政府優先協助。再其次為協助企業總部(財管/策略及業務/研發)在台灣的公司或為新投入資金(非單純取得國內公司股權)的外資公司。

1.4.2 國外獲利匯回台灣免徵公司所得稅。(但公司所得稅隨促產條例取消後應逐步降低而非一次降足,以免擴大政府財務缺口。)

1.4.2 國內金融產業及公司管理效能大大提昇。

2. 金融產業及公司管理方面:(如銀行/保險/證券/金管會)

2.1 風險管控:

2.1.1 良善的風險承擔保險。

如金融機構的風險保險,應由國內外經政府核可的民間公司來承辦或聯合保險,不應由政府直接承辦收拾。

2.1.2 更有效的防弊。

經理人/會計師失職處罰加嚴以避免發生以提高財務正確透明度,鼓勵公司內外部舉發財務弊端以提早警告或處理公司合理的開銷管制規範(如董事或高階主管開銷公私不分之以法令規範避免,及董監事酬勞按公司營業額及利潤由法令規範合理酬勞上限),有效弊案處理及杜絕關說(避免弊案越來越大)。

2.2 獲利:

2.2.1 擴大去國外市場獲利的能力。

在國外市場,銀行規模是取得國外客戶交付業務承辦的一重要因素,但此非絕對因素。台灣政府及民間公司一方面使金融公司合併,成立兩家全球級的金融公司(如匯豐/花旗/瑞銀在國際);一方面則要吸引及培育此類金融人才。

台灣金融公司必須如之前的台灣電子公司在政府及民間的共同努力下,在國際上闖出堅強的獲利模式,才是徹底致勝之道。

2.2.2 避險工具(如匯率避險)的推廣或強制使用。

2.3 吸引更多外資

2.3.1 法令配合使股市升等成已開發國家股市及開放陸資為目前兩大重點。政府要有公信力及財務實力使匯率及物價合理波動,其他則儘量避免多餘的管制去影響國外資金投資國內。

2.3.2 國內公司普遍穩健/獲利成長賺錢、股市/IPO制度完備,此兩因素為持續吸引大量外資的基本因素。

3. 觀光(含都市計劃/運輸的配合)/基礎建設(都市更新/運輸/水電等資源/通訊/教育/醫護/環保)及法令/醫療生技及太陽能產業

3.1 觀光景點的規劃及管理

有關台灣主要五處觀光區:台北(故宮, 中正紀念堂/兩廳院表演, 淡水/八里, 動物園/貓空, 河濱公園, 市郊山徑, 101, 重點夜市/重點大賣場/重點百貨, 重點飯店/餐廳, 六福村/小人國。);花蓮(賞鯨/賞飛魚, 太魯閣/中橫公路/蘇花公路, 天祥, 海灘, 海洋公園, 重點飯店/餐廳。); 南投(阿里山, 日月潭. 清境農場, 中台禪寺/正德大佛, 九族文化村, 重點飯店/餐廳。); 高屏(墾丁國家公園, 海生館, 佛光山, 澄清湖, 左營, 壽山, 重點夜市/重點百貨); 澎湖。

3.1.1 觀光區必須做人數總量管制及分配旅客參觀時間,以維持旅遊品質。並有效規劃及加快建設以能增加觀光客容量且保持或提高旅遊品質。

如貓空纜車及日月潭已出現旅遊人數太多,造成旅客等待時間太久或人太多太擠, 必須加快改善。

3.1.2 觀光區加快建設如澎湖。必須鼓勵投資以使其仿效或超越國際著名的海島景點如普吉島/峇里島/夏威夷。成為觀光特區以加快博弈產業/秀場產業如澳門/拉斯維加斯。甚或吸引國際著名遊樂場如迪士尼來此。使有實力比下競爭者而吸引更多觀光客

山區公路安全亦為台灣觀光的風險之一,重要山區公路必須建構夠強夠高的護欄或有效的空間隔離,以徹底避免遊覽車輛摔落山谷。

3.2 其它注意事項

3.2.1 產業管理法令如

a. 產業三法。國外企業獲利匯回台灣免稅為正確。但貧瘠地區給予產業投資抵減,抵減率為一○或一五%,則無必要。

b. 逐步放寬大陸投資上限為正確措施。但境外公司的風險控管要在一定等級以上才可准以投資,否則投資人權益無法受到保障。若能再規範每年境外投資不得超過總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如百分之七十)(以確保每年國內投資額在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以上,如百分之三十),則更能保障產業持續投資國內。

c. 特定違章產業聚落,適當工業區地目變更為正確方向。但必須查明此些公司是否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權益如造成汙染或有其他非法作為如生產違禁品或不當使用勞工。否則美意將造成助長非法行為。

d. 科學園區及產業園區的土地優惠亦須園區內公司二至五年內產出足夠獲利或獲利率才可享有優惠。五年以後則全部取消優惠。

3.2.2 運輸及相關產業如

政府致力改善兩岸海空運輸,實為可取。但在執行各項細節配合之建設必須完善及快速,不該丟三落四。

桃園航空城之都市計劃及建設,重點在做好開發及規劃(可以仁川為例),而不是用降稅鼓勵或圖利廠商。

3.2.3 電力如

a. 與民間合作建立更多民間電力廠,如更多的汽電共生合作。

b. 風力發電有明顯浪費公帑狀況,應謹慎審查及謹慎投資。甚或適當懲罰失職人員。

3.2.4 防洪如

各級政府水利或防洪相關單位應更用心更努力,並加快水利建設。在大雨期間巡視所屬區域,找出積水或水流入之原因,加快改善水溝下水道或清除排水障礙或增加抽水機以加強排水,或增加河川地保留或堤防補強。對於以上水利措施均無效者,再以疏洪湖、疏洪道(如二重疏洪道或員山子分洪)、水庫等投資金額大的一勞永逸建設。

(工業區或觀光道路或觀光景點或農地或都市城鎮時遭洪水阻礙,就是基礎建設不良造成經濟發展阻礙的典型惡例。)

3.2.5 農(林漁牧)業如

農業成長必須用改善基本面競爭力處理,使農民合作創造出附加價值足夠之產品。而非強制規定增加至佔8% 總預算。如此規定極易造成資源濫用。

3.2.6 教育及科技如

高等院校/研究單位之關鍵技術開發為民間公司的確實需求。

研發獎勵要建構在研發出的技術確實有獲利再多給,而非盲目的補助。

3.2.7 物價如

維持國內市場公平交易是使物價合理波動的最重要方法。如台塑油品每每隨著中油漲價而漲至相同價錢,頗有非公平交易之嫌。

目前國內大賣場普遍獲利且保持價格競爭,是保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環境的示範。

政府若無法維持各重要物資市場價格的公平交易,將是會造成經濟崩盤。各國亦然,越南已是典型例子。

註:使台灣區域內多賺錢(產品成本降低或售價/銷量提高使產品利潤擴大、費用浪費減少、新產品策略正確及新產品技術早日完備有效進入市場),資源加快流動利用(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此為產業經濟成長的不二法門。另金融業的存在是為了使通貨更有效的投資,加速經濟發展。

Best regards, Jupy T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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